夫妻矛盾不是你报复社会的借口
文|庄志明律师
昨晚,帅粉“胖子陈越”艾特我,艾特的信息是:【湖北汉川一男子与妻子发生争执连砸四车泄愤被当场抓获】11月21日,湖北汉川一名男子在西湖大道福星城搬起石头连砸4车!!!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子因和其妻为离婚事宜心里不痛快就砸别人的车了。。。。心里不痛快,可以去找块大石头砸自己的头啊!
这又是一起因夫妻矛盾引发的犯罪,为什么说“又是一起”呢?因为昨日早前我已看到另一则因夫妻矛盾引发的犯罪:
2018年11月22日12时15分,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男子驾车冲撞过路人群案件,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
11月23日,建昌县宣传部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建昌县人,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
同一天,看到两起犯罪皆缘于夫妻矛盾,不禁令人深思。
在网上我很随意的搜索“夫妻矛盾报复社会”这几个字,搜索到的是海量信息,因夫妻矛盾报复社会的新闻举不胜举。什么奇葩的都有,不仅有类似葫芦岛市建昌县韩某华恶性报复社会的,还有因夫妻矛盾强奸妻姐,强奸女邻居的。
上面的这些犯罪表面缘起夫妻矛盾,但根子还是在犯罪人本身,比如韩某华的这起恶性犯罪,犯罪嫌疑人韩某华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才是其犯罪的关键因素,这样的人渣即使不是夫妻矛盾,也可能会因其他的不愉快事情报复社会。
恶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其垃圾品行绝对是一贯的,而非临时“变质”,更不可能会是被村民普遍评价为“很老实,没架子”的人,为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漂泊洗地的家伙其罪恶和犯罪嫌疑人无异。
再说“胖子陈越”提及的这个新闻,也是夫妻矛盾引发的犯罪,此前和老婆闹离婚,就迁怒于社会,拿石头砸汽车。你咋不拿石头砸自己头啊?自虐不是犯罪,你为啥不自虐啊?所以我说凡是借口夫妻矛盾报复社会的家伙,一律都是人渣,纯的。
但屡屡的犯罪和夫妻纠纷有缘,这又必须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千千万万的和谐家庭,方能构建和谐社会,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家庭的安宁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宁。
夫妻矛盾之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更引发犯罪,是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其他的社会矛盾有所不同,夫妻矛盾往往和人身影相随,摆不脱,去不了,甩不尽。同在屋檐下,矛盾随时就能激发。
所以,婚姻这东西,怎么说呢,过得下去就过,过不下去就离,就这么简单。
不要认为“劝和不劝离”是永远的政治正确。不可调和的夫妻纠纷非常容易诱发犯罪,这已为很多的案例所证明。
带仇恨的婚姻犹如炸药桶,随着仇恨累加,炸药包肯定要爆炸的。避免爆炸有办法吗?有,那就是尽快结束婚姻,相当于提前拆弹。
结束婚姻,分道扬镳,摩擦的机会就少了,矛盾激化的可能性也小了。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担心离婚率高,但必须了解的是现在的离婚率高这是和过去比的,而不是和欧美国家比,和欧美国家的离婚率比,中国的离婚率并不高。
根据中国民政局官网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558万对夫妇新婚,同时有185万对离婚。
猛然觉得现在离婚率高,那是因为过去离婚率比较低的原因,过去女子的家庭地位比较低,很多女人都没工作,经济上依附于男性,所以以前离婚大多是男人“休妻”,女人很少提出离婚的。
现在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的经济地位、家庭地位提高了,女人“休夫”的大有存在,离婚从过去的男方单向主导离婚到现在男女双向主导离婚的状况,离婚率自然会有所升高。
从这个意义上说,离婚率高不是一个坏事,它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个标志,更是女性地位上升的显著特征。
恩格斯曾经说过“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虽然恩格斯的这句话对于中国的诸多婚姻来说未必很准确,但至少这句话告诉人们感情是维系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感情不在,婚姻摇摆。如果在摇摆的婚姻里还有不堪调和的矛盾,那又何苦死撑呢?
笔者认为,不无论民政部门还是人民法院。面对“送上门的生意”,没必要羞羞答答,大大方方接受,依法办理就是,符合条件的能离即离,当断则断。
特别是到法院诉讼离婚的,更应该为人家设身处地着想:不到万不得已,无可奈何,谁会到法院打离婚官司?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我审判案件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不争讼。无讼现象在古代中国是很有影响的法律诉讼观念,甚至时至今日它还在广大的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着。儒家思想中诉讼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事。
在这种氛围下,离婚的一方顶着世俗的眼光到法院打官司,可想而知要承受多大的压力了,同时也说明,这婚姻已很难维系了。把打离婚官司当儿戏的可能会有,但如同九牛一毛。面对离婚诉讼,法官大可不必抱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封建卫道士的错误思想,依法审理,依法裁决即可。
与其让破碎危险的婚姻危害社会,还不如早日分开呢,这应该成为社会和民众逐步认识和接受的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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